卖出部分股票后公允价值 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分录
11-26     浏览量:66
内容导航:
1、企业出售股票后的总收益是投资收益+公允价值变动吗?
美股研究社称: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,按实际收到金额借方确认银行存款,按原账面额贷记“交易性金融资产-成本”和“交易性金融资产-公允价值变动”,按借贷方差额确认投资收益,如果投资收益在贷方证明赚钱了,在借方证明亏损了。
借:银行存款(卖出时实际收到的钱)
贷:交易性金融资产--成本(当初购买时的账面金额)
--公允价值变动(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账面上下浮动的净额)
投资收益(借贷方差额计入投资收益,贷方表示挣钱了)
2、卖出部分股票后成本价如何计算
[10×1000×(1+券商佣金)+ 委托费 + 过户费 - 12×900×(1+券商佣金+印花税)- 委托费 - 过户费]÷100 = 目前的成本价
具体费用参考以下资料
目前(2009.09.30),投资者在我国券商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挂牌的A股、基金、债券时,需交纳的各项费用主要有:委托费、佣金、印花税、过户费等。
委托费,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。一般按笔计算,交易上海股票、基金时,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,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;交易深圳股票、基金时,券商按1元收费。
佣金,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。上海股票、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点五向券商支付,上海股票、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;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,大宗交易可适当降低。
印花税,投资者在卖出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。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,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。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。
过户费,这是指股票成交后,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。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,上海股票采取的是“中央登记、统一托管”,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、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,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。此费用按成交股票数量(以每股为单位)的千分之一支付,不足1元按1元收
3、在卖出股票的时候怎么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是多少?
1 借:交易性金融资产--成本 78000
应收股利 2000
投资收益 360
贷:银行存款 80360
2 借:银行存款 2000
贷:应收股利 2000
3 借:交易性金融资产--公允价值变动 2000
贷: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0
4 借:交易性金融资产--公允价值变动 4000
贷: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0
5 借:银行存款 65000
贷:交易性金融资产--成本 58500
交易性金融资产--公允价值变动 4500 (6000/4000*3000)
投资收益 2000
4、我 买一直股票后卖出一部分,会导致成本价位降低吗
涨了成本才能低跌了成本高。
5、怎么核算公允价值变动?
不可能是一回事,缠论的背驰是有严格定义的,是被一种必然性保证的,技术走势,而MACD,不过是一种辅助的判断,没有什么必然性。
6、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分录
原则上 投资,投资比例在 20%-50%的作为长期长期股权投资合算,用权益法,无论有没有公允价值,公允价值变动不作分录,也就是说没有公允价值变动之说 投资比例在50%和也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合算,用成本法 无论有没有公允价值,公允价值变动也不作分录, 投资比例在20%以下的,公允价值不能计量,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做为长期股权投资合算,用成本法,没有公允价值也就没有公允价值变动说
第四种情况 投资比例在20%以下,活跃市场中有报价,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,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合算,而是依情况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,按两种资产合算处理
综上所说,长期股权投资是没有公允价值变动之说,也没有公允价值变动分录,只有计提减值准备之说。
7、企业出售股票后的总收益是投资收益+公允价值变动吗?
美股研究社称: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,按实际收到金额借方确认银行存款,按原账面额贷记“交易性金融资产-成本”和“交易性金融资产-公允价值变动”,按借贷方差额确认投资收益,如果投资收益在贷方证明赚钱了,在借方证明亏损了。
借:银行存款(卖出时实际收到的钱)
贷:交易性金融资产--成本(当初购买时的账面金额)
--公允价值变动(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账面上下浮动的净额)
投资收益(借贷方差额计入投资收益,贷方表示挣钱了)